危险及有害因素分析:双氧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第3.1.1条的要求是属于甲类,其生产的原料氢气和重芳烃是众所周知的易燃易爆物质,其产品过氧化氢是一种强氧化剂,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、危害物质,品种多、数量大,可以说该工艺流程是用危险的原料生产危险的产品。因此,双氧水生产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和,另外还有毒害、腐蚀及其他危险及有害因素。整个工艺过程中,蒽醌、芳烃和磷酸三辛酯组成的工作液循环使用,有少量工艺损耗,主要物耗为该厂合成氨系统的副产品氢气,电耗全部为动力电耗,因而具有原料简便、能耗较低的优点。
双氧水储罐的储存和运输:1.过氧化氢的包装、储存和运输应采用塑料储罐或不锈钢储罐,上盖应设有防尘透气孔,以安全释放可能的气体。2.双氧水是一种强氧化剂,具有腐蚀性,在储运容器上应注意GB190中规定的“氧化剂标志”和“腐蚀性物品标志”以及GB191中规定的“向上标志”。3.双氧水储罐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仓库中;储存和运输期间避免阳光直射或受热。4.严禁与碱、金属及金属化合物、易燃物、还原剂等物品混合。5.不要用手直接接触过氧化氢。操作时戴塑料手套。当过氧化氢污染人体或溅入眼睛时,立即用大量水或3%KMnO4溶液冲洗。
本公司注册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,主要从事氢气的完整产业链,即制氢、运氢、加氢,以及液氨、氨水、氦气、氩气、氧气等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与贸易。本公司资质证件齐全,在行业内经过多年的探索,形成了一套安全、高效的运行机制,在客户的心目中,我们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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